发布日期:2022-09-07 00:21 浏览次数:次
毕业证作为毕业证明。
学生已完成学制规定的学制年限,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,通过各科目的毕业证书有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文凭封面,获得毕业证书。
毕业证书的基本内容是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毕业时间、学制、毕业专业、证书签发时间、电子注册号、校章、校章、校长印章等。
类型包括:初中毕业证、高中毕业证、中专毕业证、大学毕业证、研究生毕业证、职业高中毕业证、成人教育毕业证
高中毕业证上“统一学号”的第一位数字表示毕业人数,第二、第三位数字表示地、州、城市代码,第四位数字表示毕业编号。各县、特区、区,第5、6位为学校代码,后4位为学生编号。例如,市第一中学第一个学生的学号是:。
学籍号是根据学生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生成的,每人一个,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,原则上终身不变。学号分为三种:以“G”开头的正式学号、以“L”开头的临时学号和以“J”开头的学号。比较常见的是带前缀“G”的正式学号和带前缀“L”的临时学号。
为规范此项工作,确保高校补办毕业证使用的有效性,现就毕业证遗失后须补办毕业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 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不能补发的,原持有人应持本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,向原发证学校提出补发申请。原发证学校凭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,由所在地区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空白毕业证,并提供上述证明复印件。相关材料,同时注销原毕业证书。
2、毕业证书是在毕业证书丢失后,应毕业证书持有人的要求,为承认原证书所载学历而出具的书面证明。毕业证可以作为学历证明,可以和毕业证一样使用。
3、高等学校使用的毕业证书由国家教委统一印制。统一印制的毕业证适用于当年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毕业生。